发现学习是指学习的主要内容未直接呈现给学习者,只呈现了有关线索或例证。学习者必须经历一个发现的过程,自己得出结论或找到问题的答案。它由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布鲁纳研究并提出。发现学习具备四个方面的特征,有其优点,也有其局限性,应科学对待。所谓发现学习,就是通过学习者的独立学习、独立思考,自行发现知识,掌握原理原则。发现学习是学生通过自己再发现知识形成的步骤,以获取知识并发展探究性思维的一种学习方式,与接受学习相对。发现,并不局限于寻求人类尚未知晓的事物。例如,在化学实验室里,你可能"发现"一条职业化学家早已熟知的原理,但由于事先没有人告诉过你,也没有从自己手头的书看到(尽管它早已写在有关的书上),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