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文本(psychological text),理学-心理学-理论心理学-意识心理,以语言或非语言的形式呈现并固定下来,其意义有待研究者进一步分析、阐释的心理学事实或心理活动的产物。是从文本分析、文本理解的立场对心理学研究对象所赋予的一种理解。文本,从词源上来说,表示的是编织的东西;从语言学、文学角度来说,是语言的实际运用形态,是作品的可见可感的表层结构。它根据一定的语言衔接和语义连贯规则组成整体语句或语句系统,有待于读者阅读、理解。在解释学中,法国哲学家P.利科尔则将它定义为“任何由书写所固定下来的任何话语”;在教育学中,美国教育学家M.阿普尔认为文本是由人类活动与自然活动创造的所有有意义的材料:象征的、身体的、物质的等。文本的概念已被延伸到一切有待理解的对象:人们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的承载着某种社会意义的作品,诸如讲话、表现、艺术作品和事件等书面文件,被称为社会文本;那些作为思想、感情、动机、人格、价值观承载物的各种心理活动的产物,诸如个人生活史、心理咨询与访谈文本、学术成就、劳动产品等,则被视为心理文本。对于心理文本,心理学领域有两种不同的研究路径:①文本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