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隐行为(implicit behavior),理学-心理学-理论心理学-意识心理,不能为外界直接观察、测量和记录的具有隐蔽性的行为或行为倾向、隐蔽的心理活动等。又称内部行为。与外显行为相对。内隐行为的概念最初由行为主义创始人华生提出。为促进心理学研究的客观化,华生主张心理学应以客观方法研究可观察的、客观的行为。为了便于对行为进行客观的实验研究,他将行为还原为反应,即构成行为最基本成分的肌肉收缩和腺体分泌。反应可分为外显与内隐两种。内隐反应包括内隐的习惯反应,如条件反射引起的腺体分泌、无声言语、身体的定向或态度,以及内隐的遗传反应,如内分泌系统和循环腺体的各种变化。将行为区分为外显行为与内隐行为,进而将环境影响导致的人的一切活动归结为行为,反映出心理学为增进自己的科学性所做的努力。因而,它受到追求心理学研究客观性的心理学家的普遍欢迎。华生之后,新行为主义者、信息加工认知心理学均沿袭了行为的这一区分。信息加工认知心理学甚至将行为的中介变量如内隐认知、内隐记忆、内隐情绪、利他行为的内隐倾向等也归入内隐行为之列,通过下操作性定义的方式赋予内隐心理活动以客观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