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规制(pre-intervention),经济学-经济学-规制经济学-行政性规制,在某些事件发生之前依据一定的规则对经济主体的活动进行限制的行为。又称事前规制。事先规制的主要方式是申报制,包括3个主要因素:①确定申报门槛。确定申报标准,给出需要提交申报材料的行为者的条件,包括何种行为、企业规模标准以及审查豁免条件等。②规定审查制度。包括规范审查程序,以及相关市场界定、市场集中度、进入壁垒等审查要素分析。③规定违法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停止、拆分和行政罚款等。具体实施中,是被规制者向规制主体事先提供有关资料和情报的申请,规制主体对这些资料进行相应审查后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与事中规制、事后规制相对而言,事先规制具有为事件进展提供明确的预期和节约规制成本的优势。由于规制发生的时间不同,科学的事先规制制度可以为行为者在实施行为前提供明确的法律规则指引,对于某些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在实施前可以得到有效的避免和消除。由于事先规制能够通过规制制度对垄断行为进行事前评估,提前阻止了垄断行为的发生,能够有效地保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利益,降低了事中规制和事后规制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