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处置(archival disposal),管理学-档案学-档案管理-档案鉴定工作-档案价值鉴定-档案处置,档案的期满鉴定和销毁,不包括档案移交。对保存了一段时期的档案,经过重新鉴定之后,或者按规定将其移交档案馆永久保存,或者因其所具有的价值继续保存,或者剔除已经失效、本无保存价值、失去价值和保管期满的档案,按规定对其进行销毁或相应的处理。这与美国所谓的“文件处置”有不同之处。档案处置需要注意:①档案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必须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和监销制度。为了供单位领导人或主管领导机关审查批准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制档案销毁清册。该清册也是日后查考档案销毁情况的凭据。各单位要销毁的档案,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档案馆要销毁的档案,须经领导机关批准。销毁建国前的历史档案,还须报国家档案局批准。未经鉴定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毁任何档案。销毁准销的档案时,必须实行双人的监销制度。②注意相对价值标准。在一定的情况下,某些文件的保存价值和保管期限可以相对提升或降低。一般来说,保存档案的完整程度与其保存价值正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