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粟救民(adjust corn and relief people),管理学-公共管理-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历史-调粟救民,中国古代灾荒救助的行政措施之一。中国古代灾荒频发,受灾地区粮食短缺,官府从粮多价低处调拨粮食进行救助,或者下令迁移灾民到产粮多的地区就食,古代文献称为“移粟就民”“移民就粟”。《周礼·地官·大司徒》:“大荒大札,则令邦国移民通财。”《周礼·地官·廪人》:“若食不能人二鬴,则令邦移民就谷。”《孟子·梁惠王》:“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这些救助灾荒的举措在先秦以后的各个历史时期均有采用。如移民就粟之举:汉高祖二年(前205),关中大饥荒,米斛万钱,以致人相食,刘邦下令民众就食蜀汉。唐高宗咸亨元年(670),全国40余州发生旱灾虫灾,饥荒严重,朝廷诏令灾民前往其他各州“逐食”。民可移则移之就谷,不可移则调粟周济。《后汉书·安帝纪》:“癸酉,调扬州五郡租米,赡给东郡、济阴、陈留、梁国、下邳、山阳。”唐玄宗开元十五年(727),河北饥荒,朝廷转运江淮以南租米万石,用以赈给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