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管理(management of staffing),管理学-公共管理-政府改革与治理-行政改革-编制-编制管理,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配置标准、比例结构和定额等。广义的编制包括两部分:一是机构设置标准,即核定的各级党政群工作部门及其内设和附属机构的数量及其结构(性质、级别等);二是人员配置标准,即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比例结构和领导职数等。狭义的编制指“人员编制”。编制在“三定”规定(定部门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和相应规范性文件中予以明确,是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标准和依据,也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标准和依据。违反编制限额设置机构或配备人员,有关责任人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编制管理”使用狭义的“编制”概念,专指对“人员编制”实施的管理和控制活动。编制管理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核定并下达各级各类人员编制总额;二是核定各级各类机构的具体人员编制数额和比例结构;三是核定各类机构的领导职数和各级机关中综合类公务员的非领导职数;四是对各级各类机构的编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