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什谈判(Nash bargaining),经济学-经济学-工业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概念〕-市场失灵-搭便车-买方势力,美国经济学家J.F.纳什(John Forbes Nash Jr.,1928-06-13~2015-05-23)在个人效用理论基础上建立的,对参与人(也称为局中人)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利益分配问题的谈判理论。又称纳什讨价还价。纳什谈判是一个简单的两人讨价还价博弈。在谈判博弈中,局中人的支付并非是以货币或商品来测算而是以其效用来测算。以,表示局中人的效用支付,,其中是经由协议可得的可能性效用对的集合,;以,表示局中人在未达成谈判协议时能够得到的效用支付,并且。在满足假设:①集合的帕累托边界是凹函数,用表示,其定义域是闭区间,存在,满足和。这意味着,无论局中人如何讨价还价,双方最后支付绝不会少于和,否则谈判必将破裂。②帕累托有效的效用对集合是闭合的。基于上述假设,纳什在1950年和1953年的两篇论文中运用博弈论的思想提出关于谈判问题的唯一理性解,即纳什讨价还价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