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河通航(boundary river navigation),工学-交通运输工程-水路运输-航道,在国家或地区间分界的河流上的船舶航行行为。一般指在国家间界河上的航行行为。又称国际国境河流航道。国际法意义上的界河通航,是指沿岸国签订协议或协定,允许商船(一般限于沿岸国的商船)在界河水域“自由航行”,即可根据商定的航行规则在他方或共有领水内航行,此时该界河可称通航界河。从河源到河口完全流经某一国的河流,或流经多国的河流但在某一国境内不允许他国通航的河段,称为该国内河。分隔或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河流,通常称为界河,习惯上称以左右岸划分国界的界河为国境河流,称以上下游划分国界的界河为国际河流。沿岸国一般根据双多边协议在界河水域上划定国界线,国界线以内属所在国领水,并由所在国行使管辖权。但也有例外,如中朝界河鸭绿江,以中水位时的水沫线划分两国国界,水沫线以内水域由两国共有、共管、共用。一般情况下,界河沿岸国会基本参照河流的深泓线或主航道中心线划定国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