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老人(Elder Abuse),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家庭社会学-家庭-家庭关系-家庭关系-家庭暴力,在本应充满安全和信任的关系中,发生一次或多次致使老年人受到身体或心理伤害的行为,或不采取适当行动致使老年人受到身体或心理的伤害导致处境困难的行为。虐待老人在世界范围内长期存在,一直被视为私人问题。1975年A.A.巴克尔医生在医学期刊《现代老年医学》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虐待祖母》[注]的文章,首次提及虐待老人问题。之后,西方国家对这一现象开始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反对虐待老人的相关法律,设置专门机构保护受虐老人。老人遭受虐待往往与老年人体弱、智能受损或经济不独立、需要依赖他人照顾、与社会隔绝、失去自主权有关。对老人施虐者常具有下列特点:文化程度低、工作时间长、压力大、精神状况不佳、易怒性格、童年有创伤史、紧张的家庭关系、药物滥用、酗酒等。虐待老人包括四种类型:身体虐待、精神虐待、经济剥削或物质虐待、疏于照料,这几种类型可同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