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埃议会(Niue Assembly),历史学-世界历史-大洋洲历史-纽埃历史,纽埃的立法机构。前身是根据新西兰《1915年库克群岛法案》建立的海岛委员会。此委员会1959年解散后重组为议会。1974年纽埃获得内部自治后,议会获得完全立法权。根据《纽埃宪法》,纽埃采用一院制议会制度。成员包括议长1名和采用无记名投票形式选出的议员20名,负责制定维护纽埃和平、秩序,保证政府运转良好的法律。纽埃议会由纽埃14个村庄选举产生,每个村庄都是一个独立的选区。新议会第一次会议上,从20名议员中推选产生总理1人;从议会成员之外选举1人担任议长。新总理在7天之内,从另外19名议员中选举各部部长,由议会议长宣布各部部长的任命,组成内阁。《纽埃宪法》还对纽埃选民的资格做了具体的规定:选民必须有新西兰国籍,或者是纽埃的永久居民,在纽埃住满3年以上,且在选举之前在纽埃连续居住12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人可以作为选民选举议会议员或作为候选人参加竞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