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菲·丁(Safial-Din),艺术学-音乐学-音乐学相关学科-〔人物〕,(约1230~1294-01-28)阿拉伯音乐理论家。生、卒于伊拉克巴格达。中世纪西阿拉伯地区音乐理论领域最重要的人物之一。在巴格达接受教育,后作为乐师和司书活跃于阿拔斯王朝最后的穆斯台绥木宫廷。1258年蒙古人攻陷巴格达后,他被迫卖艺以救助整个家族,直到蒙古的胡拉古汗宫廷给予他优厚的待遇为止。之后他被蒙古宫廷担任宰相的沙姆斯丁·朱韦尼聘为两个儿子的私人指导教师,并向其中一人呈献了他的名著《作曲论》,书上写明是完成于1267年。用阿拉伯语撰写的另一部重要著作《调式论》被认为是作于1252年。这两部著作均由R.德朗热翻译成法语,收入其《阿拉伯音乐》第3卷中。萨菲·丁在音乐理论上的最大贡献是他依据毕达哥拉斯五度相生法提出的十七不等平均律,至21世纪它仍然是伊朗、土耳其和阿拉伯音阶理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