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签发人是一个经济术语。是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实际签发提单的人。提单签发人可以是承运人、船长或者承运人的代理人。承运人包括船舶所有人、航次租船人、定期租船人、再运输的租船人。承运人的代理人主要是船舶代理公司,包括代理缔结运输合同的代理人。不论由谁签发,正本提单均有同等效力。实际工作中,提单通常由船长或者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承运人的代理人代表承运人或者船长签发提单的,必须经过承运人或者船长的授权,未经承运人授权而在提单上签名的人,应向提单持有人承担无代理权而签发提单的侵权责任。但是班轮运输和航次租船运输的船长作为承运代表签发提单,无须取得承运人的特别授权,这在各国得到了普遍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