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核心理论,是指关于城市区位结构的一种理论模型。1945年由美国社会学家哈里斯和乌尔曼共同提出。其要点是:城市的地域发展呈多元结构,除市中心外,城市不同地域还存在各自的支配中心,每一中心都有其独特的功能。其形成因素:(1)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的有利性;(2)互利的活动将彼此聚集在一起;(3)互碍、互斥的设施使彼此分离;(4)理想的区位结构和经济实力之间的矛盾。多核心理论与扇形理论及同心圆理论相比更具现实性,当今大城市的发展趋势是多核心化。济活动的快速分散化促使城市空间结构由单中心向分散型多中心演化,部分郊区已经成长为能够与城市中心相对独立的郊区中心,单中心城市空间结构的研究框架已经不能适应日益多中心化的城市地域,因此多中心城市理论就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