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警察(Israel Police)组建于1948 年5 月, 是以色列国内主要的执法力量,由常规警察和边防警察构成,隶属于以色列政府公共安全部,属民事警察性质,为政府执法机构,执法依据为1971 年制定的《警察议事规则》,年预算约83.83 亿谢克尔(1 美元约为3.8 谢克尔),总局位于耶路撒冷基亚特政府办公区。全国划分为六大警区,警区下辖10个分区,分区下面又有80个分所。由于以色列对外战事不断,少不了数量众多的警察。根据2017年的数据,现有警员3.5万人,志愿警员七万人,以色列警民比例大致在1:248。在以色列警察组织下面还有一支“国民卫队”,是由市民自愿组成的一只治安力量。以色列是以军队和军事活动为中心的国家,这一特点对该国警察制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当发生战争和开展重大军事行动时,警察要同军人一起参加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