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通俗小说兼为精神产品与文化商品,负责传播的书坊主干预创作的“熊大木现象”,是这种双重品格必然的外在表现,平庸之作叠出也相应地构成小说创作演进的重要环节。最先试图解决稿荒问题的是福建建阳书坊清白堂主杨涌泉,他出于职业敏感,意识到若将叙录岳飞业绩的《精忠录》改写为通俗小说定能畅销于世,于是便去拜访其姻亲、书坊忠正堂主熊大木。面对“敢劳代吾演出辞话”的“恳致再三”,熊大木作了一番“才不及班、马之万一,顾奚能用广发挥”的谦虚后,终于动笔写成《大宋演义中兴英烈传》(《大宋演义中兴英烈传序》)。熊大木的首创为书坊主维护新财源作出了颇有诱惑力的示范,此后效尤者日众,书坊主们几乎主宰了嘉靖、万历时的通俗小说创作,而他们对创作的干预直到清末也未曾间断。通俗小说发展史上一种带有相当普遍性的创作模式因此而形成,对此我们不妨称之为“熊大木现象”,而对它的探讨,自然首先应从那位始作俑者创作的动机、特点与影响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