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竞争力,是个人的社会适应和社会生存能力,以及个人的创造能力和发展能力,是个人能否在社会中安身立命的根本。就个人而言,通俗地说,就是这个人有什么发展的资本,如工作能力,以及由包括个人工作能力在内的各种综合要素组合形成的特定个体的特别概念被社会所认同的情况等等。我们这里讨论的个人竞争力的各种构成要素,一般仅仅限于通过个人的努力以及个人的自我修养而形成的竞争能力,而不包括非个人因素而形成或具备的竞争力,如完全是由他人的原因而获得的机会,完全是由他人给自己所创造的条件,或是上一代留下来的财产等等。个人竞争力的差异来源于个人的素质、能力的差异性,同时也受到市场、文化和体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下,竞争力弱的员工最终将被逐出市场的竞技场,丧失生存的空间。决定个人竞争力的因素可分为三大类:素质、能力和环境。个人竞争力是一个既包括素质,也包括能力,还包括环境的综合体,三者缺一不可。素质的高低影响着能力的强弱;没有能力,聚集的个人素质就不可能有效地转化为竞争力;一旦离开赖以生存的环境,再高的素质,再强的能力也都毫无用武之地。个人竞争力是素质、能力、环境三大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