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权宣言》是联合国的基本法之一。编辑本段历史渊源起草起草委员会起草委员会Dr. Peng-chun Chang (张彭春)(中国)Alexandre Bogomolov(前苏联)Dr. Charles Malik(黎巴嫩)René Cassin(法国)Eleanor Roosevelt (美国)Charles Dukes(英国)William Hodgson (澳大利亚)Hernan Santa Cruz (智利)John P. Humphrey(加拿大)[10]定稿《世界人权宣言》是在1946年大会第一届会议中讨论的。大会审查了《基本人权和自由宣言》草案,送交给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发交人权委员会……在拟定国际人权法案的时候审议。"人权委员会在1947年初第一届会议上授权委员会成员拟定名为"一个国际人权法案的初稿"。后来这工作由一个正式的起草委员会接办。起草委员会的成员是考虑到地域分布而选出的八个国家的委员会代表。委员会在1947年第一次开会。罗斯福夫人在她的回忆录中说:"张彭春教授是一位多元主义者,他动人地解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