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干忠,男,1971年生,中共党员,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他创造性地提出"以利益平衡促和谐"的司法理念,采取边破边租、三权制衡、保底2%等一系列措施,成功审理31件企业破产案,居梅州市之首。2003年撰写的《论破产程序三权制衡的司法理念》等学术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得二、三等奖。徐干忠先后被评为梅州首届十佳青年法官、广东省十佳优秀法官、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三等功两次,2006年被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先进工作者。徐干忠是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法律硕士。从进入法院的第一天起,学习就成徐干忠生活照了徐干忠生活的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