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仁,男,满族,1960年5月出生于辽宁省北镇县,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2月参加工作,辽宁师范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曾任锦州市古塔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古塔分局局长。2015年4月,涉嫌严重违纪,立案调查。2015年9月15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王俊仁,历任北镇县高力板乡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北镇县沟帮子镇公安分局局长;北宁市刑警大队大队长;北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黑山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黑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黑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政法委副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锦州市古塔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古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