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民,男,汉族,1955年9月出生,甘肃正宁县人。1975年5月参加工作,1983年7月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政治系,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10月晋升讲师职称,1995年晋升副教授职称,2003年12月晋升教授职称。现任陇东学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庆阳市哲学学会会长,庆阳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1988年1月至2010年,先后担任庆阳师专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主任(正科)、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副处,主持工作)、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副处,主持工作)、党委办公室主任、陇东学院党委办公室主任、学报编辑部主任、《陇东学院学报》主编、继续教育学院院长。现任陇东学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庆阳市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