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附作用是自居作用的表现形式。指具有不同角色地位的双方中,从属的一方依赖于有支配权的一方,以对方的意志为转移,从对方的认可中取得派生地位,并期望以后能有对方那样的身份。如在早期的亲子关系中,儿童以一种情绪上的依赖感认同于自己的父母,追随和仿效父母,以父母的言行为榜样, 从父母的喜爱中产生自身的价值观与自尊心,以期将来成为父母那样的人。与此相反的是“非依附作用”。如儿童比较自信、自负和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不愿充当依附角色,或由于遭父母的嫌弃,希望能凭自己的能力或成就赢得相对独立的地位,并从中产生自己的价值观和自尊心。他们有时仿效父母或长者,是将其看作赶超的榜样,作为今后获得父母地位的手段。奥苏伯尔和柯克的研究表明,在人格早期发展中形成的依附性儿童和非依附性儿童,在后来的学习环境中表现出许多不同的心理特点。前者不仅显示出较低水平的成就动机,且其欲获得派生地位的附属内驱力成分在青年期仍占主导地位; 后者有较高水平的成就动机,自我提高的内驱力成分占主导地位,独立性强, 能吃苦耐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