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督学,是南京政府时期为督促体育法规的实施及学校体育课程标准执行情况等而建立的一种督学制度。1932年9月6日教育部体育委员会设立后,相继制订了《师范学校体育课程标准》、《小学低年级唱游课程标准》、《小学高年级体育课程标准》、《初级中学体育课程标准》、《高级中学体育课程标准》、《暂行大学体育课程概要》、《小学普遍课外运动试行办法》、《中等学校强迫课外运动试行办法》等有关体育的法令、法规,成立了教育部体育委员会各级学校体育课程讨论委员会,主要担任讨论各级学校体育课程、体育设备标准,指导被指定之学校实验体育课程标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