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付法是债券偿还方法的一种,债券偿还方式,大致可分为到期偿还、期中偿还和延期偿还三种。期中偿还又可分成定期偿还 (又分抽签偿还、买进偿还)、任意偿还 (又分全额偿还、部分偿还)、买入注销、提前赎回四种。提前赎回又分强制性赎回、选择性赎回、延期赎回、撤消赎回。具体是:①期满偿还。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偿还期限,在债券期满时,将应偿还的金额一次全部偿还完毕。②期中偿还。在债券到期之前便开始分次偿还,到债券满期时全部偿还完毕。采取期中偿还,可以分散发行人到期一次偿还本金的压力。同时,先偿还一部分本金,可以增加债券对投资人的吸引力。期中偿还的方法很多,可以分为四种:一是定期偿还。在债券发行以后按一定时间和一定比例实行分次偿还,到最终期满偿清全部余额。通常每半年或一年偿还一次。当一年偿还一次时叫 “年付法”。又称 “定时减债制度”,也称 “年付减债制度”。采用定期偿还方式时,发行人必须定期将一部分资金存放在受托人或财务代理人处,作为清偿基金,供偿还用。定期偿还的实际作法又有四种: 一是抽签偿还。二是任意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