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公孺(1021年-1090年),字稚卿,寿州(今安徽凤台)人。吕夷简之子。北宋大臣。吕公孺初以父荫为奉礼郎,赐进士出身,判吏部南曹。历知泽、颍、 庐、常四州。提点福建路刑狱,移河北路。入为开封府推官,判都水监,改陕西转运使。出知渭州,徙郓州。 熙宁十年(1077年),坐失入死罪,责知蔡州。 元丰初,知永兴军。元丰二年(1079年),徙河阳。元丰四年(1081年),知审官院,十一月,出知秦州。以与李宪不和,徙相州,更陈、杭、郑、瀛四州。元祐初,加龙图阁直学士,为秘书监,迁刑部侍郎、 知开封府。元祐四年(1089年),擢户部尚书。次年,以疾提举醴泉观,卒年七十。著有诗集、奏议二十,今已佚。吕公孺,字稚卿,吕夷简子,寿州人。任为奉礼郎,赐进士出身,判吏部南曹。占对详敏,仁宗以为可用。知泽、颍、庐、常四州,提点福建、河北路刑狱,入为开封府推官。民鬻薪为盗所夺,逐之遭伤,尹包拯命笞盗。公孺曰:“盗而伤主,法不止笞。”执不从,拯善其守。及使三司,而公孺为判官,事皆咨决之。判都水监,未几,改陕西转运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