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MD-2-R有关露阴癖的诊断标准为:①符合性变态的诊断标准;②在半年以上的时间内,反复出现向陌生异性露出生殖器的强烈欲望和性兴奋的联想;③曾经付诸行动。一般其表现为:常常在黄昏或不太黑暗的晚上,守候在街头巷尾,公园或电影院附近人不多的地方,或者十分拥挤但又有机可乘的地方;也有的白天站在住房的门口窗口,偏僻角落,当异性走近时突然暴露自己的性器官,使对方惊恐不已,羞辱难耐耻笑辱骂,患者则从中感到性的满足,然后迅速离去,有的还同时伴有其他行为如手淫,与对方说话,但一般不对异性发生其他不轨行为,故一般认为这类露阴癖患者和窥淫癖一样均不是危险分子,这类行为大多发生于傍晚,夜间,白天多发生于行驶的车辆上,以便于迅速逃脱。;治疗方法对“露阴癖”的治疗主要是“想象厌恶疗法”,即经常提醒患者自己想象露阴后的危险后果:群众憎恶、公安部门拘留、处罚、名声扫地、家门受辱……尽量减少外出时的性冲动。对有所悔改的患者,家人要细心给予解释、劝导,消除其抑郁心情,鼓励他振作起来与病态作斗争,切忌动辄将患者与“流氓”等同。Witzig(1970)曾用心理治疗,效果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