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校友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关,领导、组织本会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各校友分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二至三人,秘书长一人。各校友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由本会秘书长与该地区校友协商,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各校友分会在本会领导下,在本会章程范围内开展有关活动。要求会员为曾就读于四川师范大学及其前身院校和并入院校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成教生、进修生等;曾在四川师范大学及其前身院校和并入院校工作过的教师、职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四川师范大学校友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为SichuanNormalUniversityAlumniAssociation(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