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区水资源可利用量(available water resources in pastoral area),农学-草业科学-﹝草原水利﹞-草地水文水资源-草地水资源,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在统筹考虑牧区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在当地水资源中可以一次性利用的最大水量。牧区水资源可利用量既是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前提,又是进行区域水资源承载力分析的基础。中国牧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土地面积442.36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46.1%,行政区划包括新疆、甘肃、陕西、青海、宁夏、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共14个省(自治区)。地理位置于东经73°40′~133°30′,北纬25°35′~53°20′,自东部黑龙江三江平原的同江县至西部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阿克陶县,东西长5000千米;从北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的鄂温克旗到南部云南的禄劝县,南北宽约3200千米。牧区深居欧亚大陆腹地,大部分属于干旱和半干旱区,降水稀少、蒸发强烈、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