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四个五年计划(fourth five-year plan of China),经济学-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经济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1971~1975年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简称“四五”计划。编制背景“四五”计划在1970年年初就着手编制。同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简称“国家计委”)向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部委发出《关于拟定1971年和第四个五年计划工作的通知》。9月,国家计委向中共九届二中全会提交了《“四五”计划纲要(草案)》(简称《纲要(草案)》),但《纲要(草案)》最终并未形成正式的计划方案,只是以中央名义通知各地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