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火地面指采用的碎石应选用大理石、白云石,或者其它材料加工成,并以金属或者石料撞击时不发生火花为合格的地面。要求砂质地坚硬,表面粗糙,粒径宜为0.15-5毫米,含泥量不应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5%,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小于42.5级,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置。配置时应随时检查,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不发火地面常用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如鞭炮生产企业、化工企业车间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6.6条对此有明确规定: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