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爆炸极限(gas explosion limit),工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油气物性-天然气物性-天然气爆炸极限,天然气与空气(或氧气)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着火源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又称爆炸极限。对于天然气一般用混合气中的体积分数表示。随着压力、温度升高,爆炸浓度的上限提高,爆炸范围扩大。例如,甲烷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为4.9%~16%;在50个标准大气压时,其爆炸极限变为6%~30%。可燃性混合物能够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和最高浓度,分别称为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这两者有时亦称为着火下限和着火上限。在低于爆炸下限时不爆炸也不着火;在高于爆炸上限时不会爆炸,但能安静燃烧。这是由于前者的可燃物浓度不够,过量空气的冷却作用,阻止了火焰的蔓延;而后者则是空气不足,导致火焰不能蔓延的缘故。当可燃物的浓度大致相当于反应当量浓度时,具有最大的爆炸威力(即根据完全燃烧反应方程式计算的浓度比例)。气体在燃烧时,燃烧波的传播速度较慢,约为0.3~2.4米/秒,但在爆炸时,会迅速产生高压高温波,波速可达1000~3000米/秒,对容器的破坏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