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赔款退还(Boxer Indemnity Refund),历史学-世界历史-〔北美洲历史〕-美国历史,1908年由美国率先发起、英法等国随后效仿的部分退还《辛丑条约》中清政府对各国赔款的事件。1900年(庚子年),中国爆发义和团运动,英国、美国、德国、法国、俄国、日本、奥地利、意大利组成的八国联军对中国进行武力干涉。1901年9月7日,上述八国与比利时、西班牙、荷兰迫使清政府签订《辛丑条约》。条约规定:中国须向各国赔款共计4.5亿两白银,以关税、盐税和常关税作担保,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达9.82亿两白银。此外还有地方赔款2000万两,总数超过了10亿两,是为“庚子赔款”。其中美国分得2444万美元,连同利息2891万美元,合计5335万美元。在《辛丑条约》谈判时,德、法、日、俄等国希望从清政府榨取尽可能多的赔款,美国立场有所不同,基于对华门户开放政策,美国谈判代表柔克义主张将赔款数额尽量限制在清政府能够承受的范围内,而不是使其失去生存能力,造成社会动荡和革命。鉴于上述考虑,1904年12月6日,美国国务卿J.M.海指示柔克义草拟了关于退还部分庚子赔款的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