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人防设计(air defence works design),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建筑学-建筑设计-〔建筑防灾适灾减灾设计〕-〔规划与建筑设计综合防灾〕-〔防灾、适灾、减灾建筑设计〕-〔应对突发灾害的建筑设计对策〕,按防空要求对修建在地下或半埋于地下的民用建筑进行规划与设计,以防范和减轻空袭灾害。人防是“人民防空”的简称。人防工程是指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组成,为保障人防指挥、信息、疏散、掩蔽、储备、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或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其分类按战时使用功能,分为指挥工程、医疗救助工程、人员隐蔽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及配套工程等;按防护特性分为甲类人防工程、乙类人防工程。其组成按作用可分为结构、防护层、防护设备、建筑设备、建筑装修等;按有效空间的防护功能,可分为主体和局部;按有效空间的防毒能力,可分为密闭区和非密闭区。其抗力等级反映其抵御核武器和常规武器毁伤的能力,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为5级和6级,防核武器抗力级别为4级、4B级、5级、6级和6B级。其建设要求是规模适当、布局合理、防护可靠、功能完善、平战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