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单位(project supervision unit),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与项目管理-工程工作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具备监理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受甲方委托对乙方工程建设进行第三方监督和管理的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包括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以及兼具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及工程建设咨询功能的相关企业和机构。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职责可概括为“三控两管一协调”。“三控”是指监督和控制工程建设的资金使用、控制建设的进度和控制工程的质量。“两管”是指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和合同进行科学管理。“一协调”是指建设过程涉及多个主体,需要监理单位出面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关系,以确保能高质量、高效率、低成本地完成整个工程任务。对于工程监理单位来说,其必须具备独立性、专业性以及经验的丰富性。独立性是指,作为受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不能与建筑承包商或材料器材供应商互为股东或合伙人,以确保工程监理单位能本着公正性原则处理工程建设中的各种问题,为委托方避免或减少相关风险带来的损失。专业性是指监理单位拥有充足的专业人才和强大的专业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