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机构(architectural design institute),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建筑学-建筑经济与工程管理-工程建设行政管理,具有合法设计资质的,从事建筑工程项目具体编制、研究及咨询工作的组织。具有执业资质的建筑师以个人、合伙人或受雇于公私机构,在所服务的国家以合法的形式开展设计业务工作。中国古代由国家掌管全部重要的建筑工程,从商周开始,就有营造的官吏,并颁布相关的法令和规范,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而建筑营造的专业技术,则掌握在工匠手中,师徒相传,口授心领,直到清代私人营造业有所发展。中国现代设计机构是随着建筑师职业的引进开始出现在建筑市场之中的,最早是由西方建筑师设计的“洋行”,从土木工程而逐渐扩展到建筑设计业务。国人则多从建筑施工业开始熟悉新的建造经营方式和规则,并逐渐了解有关建筑设计的相关业务。中国最早的开业建筑设计机构是在1915年前后的周惠南(1872~1931)打样间。他未受过正规建筑教育,而是通过在英商业广地产公司工作,自学了设计业务,先后曾设计过剧场、住宅、办公楼、旅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