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市民化(citizenization of rural migrant workers),理学-中国地理-〔中国经济地理〕-农民工市民化,通过经济社会变革,使农民向城镇转移并逐渐获得城镇居民身份,真正享有城镇居民权利的过程和状态,包括职业和身份的非农化、户口及附带的福利保障等,以及有关市民生活意识、权利意识的发育、生活行为方式等的变化。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城乡分治、一国两策”、农村人口极少流动的体制开始逐步形成。改革开放以后,下放农村的人员逐渐返城。1984年国家对农民给予制度上的支持,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入城镇务工经商,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流入城镇非农产业部门,出现了农民工的称谓。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中国实质上已成为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性社会。农民工是中国产业工人的主体,受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影响,被统计为城镇人口的近3亿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在经济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等方面与城镇居民差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