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四项补贴(four agricultural subsidies),经济学-经济学-农业与农村经济学-农业经济学-〔农业政策、计划与法规〕-农业四项补贴,中国政府2004年前后开始实行的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农业四项补贴,在中国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的形成中具有标志性意义。①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简称粮食直补,是国家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把原先用于流通环节的补贴改为直接补贴发放给种粮农民。种粮直接补贴政策的目标主要是增加农民种粮收入和保障粮食安全。2003年起在吉林、安徽等地试点,2004年起在全国范围实行。②农作物良种补贴。是国家为了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建立优势产业, 鼓励农民种植优质专用品种而设立的补贴。中央财政2002年起对东北三省和内蒙古的高油大豆实行良种补贴,2004年起逐步对全国主产区的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和国家确定的其他农作物品种实行良种补贴。③农机具购置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