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地质灾害(earthquake induced geological disasters),理学-地理学-自然地理学-自然灾害地理学-〔自然灾害分类〕-地震地质灾害,在地震作用下,地质体破坏或变形所引起的对人类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地震地质灾害主要包括三类:①由地震断层作用直接导致的地表错动(隆升与沉降)、地裂缝与地面变形等形成的地面塌陷灾害、地裂灾害等,其破坏力强、很难进行人工防御,如地表变形造成铁路轨道的扭曲变形和破坏。②由地震动作用导致的地基基础失效,包括饱和砂土液化、软土沉陷灾害等,如1976年唐山地震中陡河土坝坝基中细砂液化致使坝体严重开裂、沉降。③由地震动作用导致工程场地失效形成的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这些地震地质灾害不仅常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而且破坏房屋、道路、桥梁等工程设施和土地资源,加剧地震灾害的损失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