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决定论(self-determinism theory),理学-心理学-理论心理学-意识心理,强调人类自我决定行为的动机过程的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E.L.德西和R.M.瑞安等人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自我决定论认为,人类行为可分为自我决定行为和非自我决定行为。自我决定是一种涉及经验选择的潜能,是个体在充分认识自身需要和环境信息的基础上,对自己的行动做出自由选择的过程。这一理论的具体内容包括:基本心理需要理论、认知评价理论、有机整合理论和因果定向理论。基本心理需要理论认为,个体的发展需要就是个体的基本心理需要,它能促进内在动机,有助于个体适应社会环境。基本心理需要有3种:自主需要、能力需要和归属需要。基本心理需要与幸福感呈正相关。如果个体的基本心理需要得到满足,那么个体就会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认知评价理论主要探讨社会环境因素对内在动机的影响。任务完成后产生的效能感(能力需要)、自主感(自主需要)和归属感(归属需要)能够促进内在动机。有机整合理论主要探讨外在动机类型及其内化条件。该理论将动机状态分为内在动机、外在动机和无动机3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