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期条款(hesitation clause),经济学-经济学-保险学-商业保险-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合同条款〕,允许投保人在收到保单后的一个期限(通常为10天)内进一步考虑是否应当或者需要购买该保险的条款。又称免费观望期条款。在犹豫期内,保单所有人可以撤销合同,保险公司将如数退回投保人交纳的首期保费。保险责任在犹豫期内通常有效,但在投保人取消保单时则失效。《关于规范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1〕36号)对犹豫期做了如下规定:犹豫期是从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投保单或保险条款中应载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展业时以及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发送保单时,应对犹豫期内的权利进行说明。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全部保费,并不得对此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保险公司对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在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的费用扣除应当符合《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