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间竞争(competition between departments),经济学-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总论〕-部门间竞争,不同生产部门的不同企业为了更有利的投资而进行的活动,是经济资源通过市场机制在各不同部门之间运行和配置的过程。部门间竞争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转产和创办新企业。充分和公平的部门间竞争的结果,就是使利润率平均化,从而形成全社会平均利润率。“竞争首先在一个部门内实现,是使商品的不同的个别价值形成一个相同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格。但只有不同部门的资本的竞争,才能形成那种使不同部门之间的利润率平均化的生产价格。”[1]全社会平均利润率的形成是总体均衡实现的重要标志,意味着不同部门的等量劳动和支出能产生等量报酬,全部社会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平均利润率会有下降的趋势,为了弥补这个损失,又会驱使不同企业之间进行竞争。因此,不同部门的生产者之间必然存在竞争关系,这种竞争是由生产者争夺获利空间驱动的,并通过社会资源在不同部门之间的转移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