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缴费制(defined contribution),经济学-经济学-保险学-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运行机制﹞,根据各期提存的金额及基金的投资收益,确定养老金支付额的养老金计划。又称缴费确定制。确定缴费制是经过预测确定一个相对比较稳定的缴费标准(投保费率),然后按照该费率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包括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并完全或部分地存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在参保人退休时,以其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金额作为养老金。这种模式通常被表述为“以收定支”。在确定缴费制下,退休者最终领取的养老金数额是不确定的,由其个人账户中的积累(本金、利息或投资回报)决定。确定缴费制的特点包括:①实施较容易,管理成本较低,会计处理比较简单。②确定缴费制计划下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对劳动力流动的障碍相对于确定给付制而言较小,有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对于企业而言,不承担将来确定金额养老金的义务,只按预先确定的养老金金额或比例缴纳,至于以后养老基金的投资风险等则由员工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