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集合理财是商业银行凭借其信用能力、融资渠道和专业知识优势,将设定投资对象、投资目标的金融工具出售给投资者,利用所筹集的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从而取得相对稳定且高于储蓄存款的投资收益的过程,同时商业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将投资收益分配给投资者。而为人民币集合理财所设定的金融工具就是人民币集合理财产品。人民币集合理财源于储蓄,又不同于储蓄,其主要区别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流动性低于储蓄。活期储蓄可以随时支取,定期储蓄在损失相应利息的情况下也可以提前支取,而人民币集合理财产品作为一种有固定期限的理财产品,投资者根据协议一般不能提前支取,只能到期取得收益并按规定赎回本金,以方便银行或发行机构更好地制定和实施投资策略。二是风险性高于储蓄。一般而言,在我国对银行实施严格监管的背景下,储蓄存款基本是没有风险的,但人民币集合理财产品理论上来说存在投资风险。也正因为如此,我国监管部门已要求商业银行在发售人民币集合理财产品时不能承诺收益,风险由投资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