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体制,是指从事金融管理活动的国家机构和从事金融经营活动的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及权限,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相互关系的制度。中国金融管理体制实行集中领导与专业分工相结合的原则。集中领导指金融管理职能归中央银行,货币发行、信贷资金管理、信贷计划的编制等均由中央银行执行。专业分工指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设立种种类型的专业金融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执行某一方面的金融业务。中囯人民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主要是业务上的领导关系,采取经济管理的办法,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人民银行或人民银行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必须执行。作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管理体制要与整个经济体制相适应,保证整个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转,促进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一种合理的金融管理体制能够灵活地调节信用规模和信用结构,也能够使信用规模和信用结构与国民经济正常发展的需要保持大体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