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班制(integration of multiple opera tunes in one troupe),艺术学-戏曲学-〔中国戏曲史〕-古代戏曲-清代地方戏,中国传统戏曲班社的一种组织形式。主要通过班社组合的方式,将不同声腔剧目的演出加以整合,形成兼具多种声腔和表演风格的戏班。清代乾隆四十五年(1780)广州《外江梨园会馆碑记》所列演出行规中规定了戏班的合作规则,称:“议两班合做有赏,公分。”“议各班邀请脚色场面人等,须凭会馆言明,两班各自情愿方可。不得私自刁唆,凡色者须一年,分者公议,还清公帐,方可出班。如有本人私自投别班者,公罚,各班不许收留。”这种合作方式促成了传统戏班的综合性表演,保证了艺术资源的有效利用。作为跨越地域、声腔的组班方式,合班制直到近代后期仍是地方戏曲中的普遍现象。如以金华为中心,不同形式的三合班、二合班、二合半班整合了婺剧的六种声腔;清代晚期,北京梨园中皮黄、梆子、昆曲乃至俗曲小调共存于同一戏班;山西上党地区直至1949年以前还保留着一班兼具昆、梆、黄、罗、卷五种声腔的演出格局。所谓“风搅雪”“半夜反”等演出现象,实际正是合班制的一种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