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所(book distribution agency),文学-出版学-发行-〔发行主体〕,发行出版物的专门机构。发行所是出版事业实行专业化分工的产物,是出版社和零售书店之间的桥梁,担负着“服务出版、促进出版,服务销售、指导销售”的双重任务,是组织图书流转的中介环节。其主要职能包括:与出版社订立产销协议,确定业务往来关系;调查零售书店的需要,向出版社提出出版物的订货数量;协调图书销售,为零售书店调剂存书,根据各类图书的内容和发行情况,确定图书储备,适时供书添货;协助出版社向读者宣传和推荐图书;做好图书结算和寄销书的收退等。中国的发行所与西方国家的图书批发公司性质近似但不完全一样。早在18世纪,美国就出现了专营图书批发的机构。1828年成立的贝克·泰勒公司是美国当时最大的图书批发公司。联邦德国第二大图书批发公司——汉堡-连伯利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于1928年。日本图书批发公司约有300家,以东京出版贩卖株式会社(东贩)最大。中国最早的发行所成立于1912年,由商务印书馆创办,主要承担该馆出版物的总发行,直接向商务各地分馆供货,并向其他零售书店批发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