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调节论这是中国经济学家厉以宁提出的。他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本身有一种自行调节的功能,它可以使需求和供给趋向平衡,称作 “第一次调节”。但市场调节有各种局限性,因此有必要进行政府调节,称为 “第二次调节”或 “自觉调节”。二次调节论把市场调节的局限性归纳为:①市场调节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总需求和总供给的不适应可能给国民经济造成较大的损失;②市场调节带有某种不确定性;③由于受资源供给条件的约束,供给不足的商品不可能完全按照供求比例的变化而自行升降其价格,从而也就不能通过价格的自行升降来协调需求和供给之间的关系;④在实际生活中,经济信息系统并不健全,市场调节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进行,其作用的发挥不能不受到较大的限制;⑤市场调节的结构并不一定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目标,市场不可能自行使社会在收入分配方面、社会生活质量方面、地区的发展方面达到相互协调的境地。因此,政府的第二次调节是必要的。政府调节的首要任务是确定社会和经济发展目标,其主要作用在于协调社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