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产品观学校教育教学的产品是教育服务。在学校教育的成本支出中,学生或家庭开支部分已经占有相当的比例,教育产品的购买主体已经由国家转变为学生或其家庭,教育的费用小部分属于消费性支出,大部分属于投资性质的支出。从消费性支出来说,学生作为消费者自然有权利要求学校为自己的消费效用的最大化提供合乎标准的教育产品;从投资性支出来说,学生同样有权利要求学校为其投资行为或人力资本的积累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对于学校来说,是购买其服务产品的直接顾客,是教育服务消费的主体,他们有权选择学校、专业、课程及任课教师等等。这在多年的高考和高教教学实际中,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初中、小学的教育,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投资学生免费获得服务的教育,因此它们仍然符合产品观念和经济规律。大学教学的学分制、弹性学制的试行,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高等教育服务的思想理念。同时,学校产品形成和周转的因素包括,产品(商品)内容、产品(商品)生产、产品(商品)流通、服务对象——产品(商品)消费者、生产投资、经营管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