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本能论是犯罪学学说之一。西方犯罪学家提出的认为犯罪行为的原动力来源于人的心理本能的一种犯罪心理学学说。主张这一学说的流派在西方犯罪心理学中一直占居着重要地位。其主要理论有:性冲动说、利欲性说,侵犯性说。较早对此进行研究和解释的是犯罪心理学家索耐,他认为人的犯罪行为之所以产生,是由人的侵犯性本能决定的。所有动物在与外界接触时,总是表现出它的侵犯性,这是动物赖以维持生存的一种本能。人是由动物进化而来的,象动物那样的公然侵犯行为消失了,但完全消失是不可能的,只是由于环境的变化,而不得不转化成一种潜隐的形式,这就是促使人进行犯罪的内在动因。本能论是精神分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犯罪本能论认为,人类社会中的犯罪,其根源在于人与生俱来的本能。因为,犯罪就是违反了为了文明的存在而确定的各种禁律,而有些禁律是违反人类本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