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刑法是奥地利刑法典和单行刑事法规的总称。奥地利刑法典和单行刑事法规的总称。奥地利现行刑法是1974年2月23日修正公布并于197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奥地利刑法典》(The Penal Code of Austria)。奥地利最早确立资本主义刑法原则的刑法典,可追溯到1852年5月27日由皇帝约瑟夫一世(Joseph I)公布,同年9月1日生效的刑法典。该法典经过不断的修改、补充,长时间施行。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为适应刑法新派(见刑事近代学派)的新思潮,并基于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1920年制定了缓刑和假释法,1928年制定了少年法院法。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在被德国占领期间,该法典仍然有效。大战结束后,1945年的《奥地利刑罚法令》(The PenaltyOrdinance of Austria)对1852年的刑法典作了修改,该法令沿用原来的规定,将犯罪分为重罪和轻罪两大部分,并依此安排其章节结构。此后,对1945年的刑罚法令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进行了修改。